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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昌吉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同比增长4.7%
王丹蕾
发布时间:2019-03-25

  1-2月,昌吉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7%,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1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降幅同比扩大22.1个百分点,下拉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个百分点。

  按销售形态看,商品零售占主导。1-2月,全州实现限额以上商品零售收入7.80亿元,同比下降11.7%,下拉全州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9个百分点;实现餐饮收入0.32亿元,同比下降47.1%,下拉全州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个百分点。

  按商品分类看,部分行业零售额降幅较快。1-2月,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1.85亿元,同比下降10.8%,下拉限额以上零售额2.4个百分点,今年以来,虽然油价不断上涨,但是受运煤车辆减少和限载令逐步严格的双重因素影响,石油类商品消费总体呈下降态势;汽车类零售额2.74亿元,同比下降18.5%,下拉限额以上零售额6.6个百分点,汽车类商品经过前几年的快速增长,市场已渐趋饱和,加之油价维持高位等因素,全州汽车类商品增速持续下滑;随着线上消费及新开业的汇嘉时代昌吉购物中心、民街超市(法人单位均不在我州,未能入统)的双重分流影响,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类、金银珠宝类同比分别下降2.3%、14.9%、12.6%。

  按县市看,全州7个县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均大幅下降。其中:昌吉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同比下降12.9%;阜康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同比下降12.8%;呼图壁县限额以上零售额同比下降20.4%;玛纳斯县限额以上零售额同比下降23.0%;奇台县限额以上零售额同比下降40.2%;吉木萨尔县限额以上零售额同比下降32.5%;木垒县限额以上零售额同比下降20.2%。

昌吉州人民政府2019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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