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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金融创新研究(一)
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太原师范学院经济系 冯燕妮 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沈沛龙
发布时间:2019-03-29

摘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推动山西创新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载体,科技金融是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重要支撑,是缓解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通过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比之前发展取得了进步,但融资困难依旧是其发展的最大瓶颈,因此研究如何创新科技金融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对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动作用有重要意义。通过分析硅谷、索菲亚、中关村等其他高新区典型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并结合山西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的现状,对比梳理出山西高新区科技金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丰富融资方式、推动金融机构多元化等促进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科技金融,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融资体系

基金项目:山西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山西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研究”(2017041002-4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是一种以智力密集为依托,以开发新技术和开拓新产品为目标,推动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基地,是现代产业经济发展的支柱。目前山西有两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别是1991年成立的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太原高新区”)和1992年成立的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治高新区”)。近年来,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推动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为山西经济由“疲”转“兴”注入了新的动力。截至到2016年,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859亿元,占比全国工业总产值的0.9%,同比增长11%,税收收入64.4亿元,同比增长4%,实现净利润46.7亿元,是2015年同期的两倍。但是,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快速发展相伴而生的资金问题一直困扰着高新区内企业,与其他高新区相比金融支持更是短板,融资需求难以满足,资金风险加大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而科技金融能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创新的融资方式,在培育激励高科技产业发展、整合高新区资源等方面发挥作用。基于此,山西省亟需探索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模式,通过推进金融创新、构建多层次的金融资本体系,来满足多元化的信贷需求,从而实现高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步建立了以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为主要参与者“三个主体,六种方式”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见图1)。该模式以政策性科技金融为支撑,政府除了直接给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拨款投资外,还通过政策性引导基金和政策融资担保等方式进行间接投资,帮助企业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融资贵和融资难问题。2007年山西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公司的建立,就是政府发挥政策基金引导作用的一次有益尝试。2012年成立的太原高新区科技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区内29个项目的调研评审,进行股权投资1.19亿元,把政策性基金引导高新区经济发展的道路不断拓宽。与此同时,太原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原高新区专项研发基金、太原高新区信息安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机构相继成立,不断发展。截至2016年底,上述政府引导基金合计投资38.85亿元,共投资项目37个,其中战略新兴产业基金投资项目9个、山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18个、山西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10个。

1山西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模式

太原高新区设立了太原高新区科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太原高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间接扶持,给予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引进高端人才,对初创期科技企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支持作用,加快了科技资产的资本化进程。另外,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95家各类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类企业,给7家企业发放首批“助保金”贷款35亿元,与民生银行合作推出的“小微企业贷款专项计划”为高新区内企业提供资金贷款2亿元,用市场性科技金融作为金融体系的补充和支持。具体来说,山西科技金融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支持

宏观环境层面,自2006年中央政府颁布了《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等多项相关政策来倡导发展科技金融。山西省政府为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制定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推动太原高新区企业改制上市的意见(试行)》《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项研发基金使用办法(暂行)》等十余项支持山西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科技金融的政策,这些政策使高科技产业的产业优势转化到资本层面,通过建立高新区金融资本市场,将金融与科技结合,从而推进了银行、创业投资机构、科技技术和知识产权登记交易机构等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在高新区内发展,提高了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近期山西省政府又公布了《关于创新机制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提出科技金融机构在高新区金融体系建设中要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为企业量身提供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将科技转化为成果。

(二)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创新

由于科技型企业固定资产少,前期投入大,见效慢,运营风险高,一般银行不愿意给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为此太原高新区管委会一方面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比如尧都农商行在太原设立的太原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该支行开发了微贷业务系统,在引进国外先进微贷技术的基础上,自主研发了“创业梦”系列小微信贷产品,该支行为太原市14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5亿元。另一方面在太原高新区设立了科技银行,2015年晋商银行在太原高新区设立了山西首家科技支行——晋商银行太原高新区科技支行,建立了科技银行专属的产品体系,研发与知识产权质押、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科技成果转化密切相关的产品,推行科技贷,工商贷,税易贷等能够覆盖科技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的创新型金融产品。此外金融平台建设也得到迅速发展,上线高新普惠众筹平台;与晋商银行、国开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山西省农信社等多家银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合作设立百亿级的建设基金和产业基金,打造百亿级的资本投资平台[1]。目前,山西高新区内已成立了股权投资公司、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了天使投资基金和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提供精准金融服务。2014年山西成为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地区,这为山西中小企业,特别是未上市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从债券发行主体、债券计息方式、债股转换、增信措施等方面都有灵活的设计安排,因此产品设计可以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更方便不同企业根据自身状况进行选择。

(三)企业上市融资加速

2013年我国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政策,将“新三板”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山西高新区抓住机遇,于2015年设立太原高新科技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将为全省的初创期、成长期中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展示、投融资服务、转板上市通道的金融服务平台,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投融资一站服务平台。为鼓励企业积极挂牌,山西省政府给予挂牌成功企业165万元的奖励,同时组织人员去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等成熟高新区参观学习企业融资上市的经验,积极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机构洽谈“新j板”,与具有“新三板”主办券商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沟通合作,为符合上市资格的企业进行个性化服务和指导,推进企业改制、“四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和“新三板”挂牌工作。截至2016年底,山西高新区与山西证券、华福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等7家券商达成合作协议,高新区共有11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其中3家企业做市转让,其余8家企业协议转让,共发行股份4.6亿股,净资产7.5亿元,净利润1.02亿元[1]。这11家企业中有3家(三合盛、科达自控、鼎隆智装)使用股权质押,1家企业(中绿环保)使用股权激励方式,企业直接融资呈现加快势头。

(四)金融服务不断完善

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为推动区内企业快速发展,高效服务企业,多次组织专家与区内企业进行交流对接,主要针对融资、上市、专利和科技金融相关政策为企业答疑解惑,在政府和企业间建立沟通渠道。自2016年以来高新区利用转型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机遇,通过与山西证监局、省科技厅、各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搭建金融服务平台。成立太原高新股权服务中心,成功对接高新区的股权服务平台和资本市场平台,使得高新区内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科技基金、网络众筹、天使投资等金融服务工具,获得快速便捷的融资服务渠道,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真正解决企业融资的后顾之忧。

二、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渠道单一,抵押担保比重低

山西高新区内融资的渠道目前还比较单一,存在金融约束,总体来看,高新区内企业以内源融资为主,外源融资为辅,自筹资金和向银行贷款是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初创期主要融资方式。具体表现为:首先,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比重低。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高风险性,企业管理者担心大量的研发投入无法带来相应回报,不愿采用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而选择采用外资的技术外溢,这造成企业丧失技术创新能力。“新三板”上市企业的主要融资模式是定向增发,只有其中3家企业采用股权质押,没有企业采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优先股等融资模式,几乎没有外币外汇资源。其次,抵押担保融资比重小。科技型企业资产中无形资产占据很大比例,有形资产很少,但无形资产的价值又会随着企业科研成果普及化的程度而上下波动,很难进行融资抵押担保。对于创业初期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没有高价值的专利可供抵押,抵押品单一,无法吸引风险投资,只能靠出让土地换取资金,采用不动产抵押贷款。相比于担保贷款较为发达的其他高新区,山西省高新区企业采用担保贷款比率低,一般情况下效益好的企业不愿意给其他企业作担保,效益一般的企业互为担保对银行来说担保意义不大,获得担保贷款的成功率很低。此外,一些企业的家族管理模式粗放,特别是一些中小科技型企业,管理水平低,财务资料不完善,进一步造成企业融资难问题。事实上山西有充足的信贷资源尚未开发利用,根据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末,山西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2573.8亿元,同比增长10.9%,贷款增量创历史同期新高。全省存款量也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增长,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2844.9亿元,同比增长6.4%。这些存款是企业融资的基础,因此山西信贷还有充足的潜力可以挖掘。

(二)金融机构结构不完善,缺乏风投退出机制

由于可抵押品少,抵押担保不足,大型金融机构对新型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信任度不高,支持力度低,因此高新区中的信贷机构以区域性金融机构为主,但这些区域性金融机构的实力有限,无法为高新区内的企业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而新成立的信贷机构同样存在信誉度不高、资金实力不足、经验不足等问题。另外,山西高新区内缺乏大型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创投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机构是银行。商业银行由于信息不对称,中介参与率低,缺乏专业的第三方服务,对高新技术企业风险评估较为困难,资金供求双方沟通成本较高,导致交易成本高,商业银行为规避风险不会轻易放贷,也就无法为高新区内企业提供差异化、多元化金融服务。而政策性银行对于企业规模、运营状况等要求较高,初创企业无法达到贷款门槛。上述原因导致高新区内企业因资金短缺而造成发展瓶颈。

《经济问题》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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